问题 | 高速停车造成后方追尾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高速公路上因紧急停车引发的追尾事故所应承受的处罚,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对责任方做出准确认定。
详细阐述如下: 若因为车辆突发故障,导致前车处于静止状态且已经按照相应规定步骤,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与设置警示标志,然而依旧发生了追尾事故,那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其后车将面临主要责任。 反过来说,假如在行驶过程中,前车无视交通规则,擅自停车于行车路段,那么对于此类状况,后车将要承担全部责任,此时,前车可能会遭到罚款200元及受到9分的行政处罚。 针对后车超速或是未能保持足够安全间距等情况,其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会随之上升。 此外,倘若前车存在诸如超速驾驶、饮酒驾驶等不法行为,那么后车所要背负的责任比重也会相应地抬升。 就追尾事故而言,承担责任者必须为受损害的前车付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这部分损失有可能通过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来支付,如若保险未曾购置或保额不足以支付,则由肇事驾驶人员自掏腰包以弥补前车的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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