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错判事故责任可以追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涉及到交管部门判定责任存在错误之情况,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文件正式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启动书面的复核申请程序。
若当事人未能按时递交上述申请,我们将自行拒绝受理,且会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予以告知。 在此申请中应明确列出需要复核的具体事项、要求及相关原因,同时附上相关的主要证据材料。 但请注意,同一事故的复核次数仅限于一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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