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是自己开的车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收缴所拥有的汽车。
无论该车辆是否署名人或实际所有人为您,只要您手握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行驶证这两种重要的法律文书,便能在严格意义上证明您的车辆所有权及车辆管理权,从而使您能够顺利收回车辆。 若不幸发生交通意外,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应由车辆的实际控制者对相关后果进行赔偿,但当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车辆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例如明知对方并未获得驾驶资格却仍然出借车辆时,那么机动车所有人则需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特别留意此处提及的只是相应的赔偿责任,并非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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