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乘客开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是谁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乘客开门引发交通事故时,主要依据以下规则进行责任认定:
若司机违规停车,如车未停稳便开或违规停车等行为,需由司机与乘客共同赔偿所有损失。 若司机未履行提醒义务,未告知乘客车尚未停稳,也需由司机担起大部分责任。 若是乘客在司机的提醒下仍强势开门,需承担责任的主体则是乘客。 若双方均无违规且已尽职责,开门之际遇到意外,此时需要明确彼此所应负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车辆未完全停止前不得开门及上下人员,以免影响他人行车安全。 因此,在此温馨提示各位乘客,开车门前请先关注周围环境,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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