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书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书不能复议,只能复核,复核需要的材料如下: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当事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外国籍当事人可以自己聘请翻译,翻译费由当事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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