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撤销权的运用,通常得满足这些条件。
先说存在重大误解这一点。 就好比说,当事人在看待协议的性质,还有对方当事人是啥样的,以及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还有数量等等这些方面,出现了错误的认识。 并且,这种错误可不是一般的小错误,而是严重影响到了他们当初做出的那个意思表示。 再来看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情况。 这就像是一方刚好抓住了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者是缺乏判断能力之类的情形,然后利用这些,让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的时候就显得特别不公平。 接着是受到欺诈。 一方,故意把虚假的情况告诉对方,或者是故意把真实的情况给隐瞒起来,就为了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最后是受到胁迫。 要么是一方,要么是第三人,用胁迫的手段,让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协议。 这里得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期限限制的。 拥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从他们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一年内得行使撤销权。 要是因为重大误解的话,那当事人就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内行使。 要是当事人是受到了胁迫,那就得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要是当事人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都没有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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