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调过的案件可以再起诉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奥妙复杂的法律程序完整性与稳定性特征,我们不得不强调,通常情况下,经由有效协商所缔结的和解协议一旦在法律规范内达成并已全面履行完毕,原则上来讲,就不再具备继续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了。
但是,如遇到以下几种特定状况,是有可能重新起诉的:首先,若该协定违背了自愿原则以及法律规定; 其次,协议中存在着可被视为无效或撤销的情况; 最后,若对方未能按照之前达成的和解协议来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以保证先前陈述的这些可能导致重新起诉的情况确实存在。 此外,法庭将对此类再次提出的诉讼案件进行极其严谨的审查步骤,以确定能否满足立案请求的法定条件。 总的来说,对于能否重置此项诉讼,我们不能给出一个一般性的答案,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