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仲裁怎么理解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仲裁庭对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律师解析:
仲裁也称公断,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仲裁的特点有: 1、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2、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3、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 4、不公开审理。仲裁不公开进行,此举可以防止泄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专利、专有技术等。仲裁方式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更为重要的是仲裁从庭审到裁决结果的秘密性,使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不受影响,也使双方当事人在感情上容易接受,有利于日后继续生意上的往来。 5、独立、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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