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约定合伙期限如何退伙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规定退伙事由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期限】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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