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
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筑物等设施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而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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