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担保合同时要注意的地方有哪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订担保合同时要注意:
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2、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3、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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