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定金及如何认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指以确保合同的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必须有交付定金的行为; (2)定金担保的主合同,一般是给付金钱债务的合同; (3)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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