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开庭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立案后是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的,但需要符合有关的条件。
申请延期的条件: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比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妨害民事诉讼而被拘留,不能按期或者继续开庭审理等。 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后,对下次开庭审理的日期和地点能够即时确定的,应当当庭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不能即时确定的,可以在确定以后另行通知。 司法实践中,发现是否存在需要延期审理的情况是开庭前准备的重要内容。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审判长,并由合议庭确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审理或者中止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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