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缔约责任和违约责任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如下:
首先,责任形成条件不同,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 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应适用违约责任; 其次,责任承担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承担形式,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 再者,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而缔约过失责任则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赔偿范围不同,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指履行利益的赔偿,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主要指信赖利益的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4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于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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