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订立通常有哪些形式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体系中,合同的签订通常采用要约与承诺的双方协定诠释。
具体的签约方式可以为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中的任意其一。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事人在约定合同时允许选择使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甚至于其他方式来进行协作和管理。 这种书面形式,可以涵盖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可直接体现所承载信息内容的载体。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电子技术的日益发展及应用,若能通过电子数据交换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以有形的形式真实呈现并且让所载内容可以随时提取查阅应用的数据电文,这样的形式同样也被归类为书面形式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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