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成立内容必须明确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答:
必须。
律师解析:
要约人作出的要约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其真正含义,否则无法承诺。同时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我国《民法典》除标的和数量外,其余条款均可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加以弥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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