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害赔偿有哪些特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它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
2、它具有补偿性。 3、它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4、它以赔偿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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