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签订地点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中的签订地点的规定有: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 有利于查明案情。 有利于确定管辖地和管辖机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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