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 二、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三、数量。 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四、质量。 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 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 五、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 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 六、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 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 八、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 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 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 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 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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