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要书面告知对方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解除合同行为所需向对方进行告知的形式问题,须依据实际情形做出判断。
通常而言,采用书面对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有利于明确双方在合同解除后的权利与责任分配,有助于规避可能出现的纷争与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书面通知具有严谨明晰的表达特性和较强的证据效力,该种方式可以为解除合同的意图以及此后事宜提供有力的证明支撑。 然而在此类情况下,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必须使用书面通知的方式来传达信息。 举个例子,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已由各方明确商定了特定的解除途径,那么依照约定的方式去行使解除权即可。 另外,若根据交易的常规操作或行业公认的规则实施了解除行为且取得了对方的认可,这也同样是可行的。 然而为了尽可能降低法律风险,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我们还是主张行动时尽可能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来实现合同的解约,并且妥善保留有关的证明材料,以便预防未来可能产生的任何纷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