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违约时,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甲方违反合同时,遇到下列法定情形之一即可依法单方面解除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自然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既定目标无法达成; 另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其主要债务,经过适当的催促与通知之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未能履约;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截止日期之前,一方当事人通过明确的声明或以自身行动表明将不会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义务; 除此之外,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原因等也可构成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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