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废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处理作废合同的办法是:如果按照交易习惯应回收或者销毁的,当事人应履行回收或销毁义务;如果不需要回收或销毁的,则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在合同终止,当事人一般仍需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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