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认有时间限制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追认在法律层面上的时效问题,其确切的标准将依照不同的法律关系以及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例如,在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案件中,特定的相对人有权向法定代理人发出敦促通知,令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在三十日内作出是否追认的决定; 若法定代理人在这段时间内仍未就此做出任何回应或指示,则应被视作放弃追认之权利。 再如合同事务,倘若当事各方并未明确规定追认的时效,同时也未得到相对方的催告,此时,法律将默认为自相应民事法律行为发生开始的一年之内为追认的有效期限。 总的来说,对于追认时限的认定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全面考量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特定的法律关系之后再做最终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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