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勘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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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检查是指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依法对案件现场、涉案物品、人体伤害等进行实地查看、检验和勘验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勘验检查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程序环节,用于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勘验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收集证据,包括现场勘验、物证勘验、尸体检验等。 勘验检查的法律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勘验检查的程序:勘验检查应当由具备勘验资格的人员进行,并应当制作勘验笔录,勘验笔录应当由勘验人、当事人或者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2. 勘验检查的对象:勘验检查对象包括案件现场、涉案物品、人体伤害等,勘验人应当对勘验对象进行详细的描述,并拍摄、录像或者录音等方式进行记录。 3. 勘验检查的权限:勘验检查应当依法进行,并应当遵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勘验人有权对案件现场、涉案物品进行勘验,但对于涉及隐私等特殊情况的勘验,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益。 4. 勘验检查的证据力:勘验检查的结果作为证据需要经过合法程序的确认,例如勘验笔录需要经过签名或盖章确认,勘验物品需要经过鉴定或检验等程序。 总之,勘验检查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在进行勘验检查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并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勘验检查的结果作为证据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确认,才能具有证据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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