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双方自己签协议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民事争议各方在自愿且达成合意后所签署的协议,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方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这种公约首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其一,合同内容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有任何违逆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的条款; 其二,签订该协议的两位当事人都应该具备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无虞,且保持高度一致,不应出现任何欺诈、恐吓或者强迫等违背人伦常理的现象; 最后,该协议所涉及到的权利与义务必须清晰明了,既具体又具有实质性的操作可行性。 以债务清偿这一类典型例子来说,双方所约定的偿还形式及时间节点,不论是否满足上述所有主要条件,其生效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协议能否得到法律的确认与保护。 若是其中一方擅自违反了先前的合约条款,那么另一方可以立即援引本协议,通过向相关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该协议本身存在着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瑕疵,那么法律很可能会对此类协议采取不予保护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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