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合同效力的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定金协议通常于交付定金之时即宣告正式生效。
然而,对于定金的具体度问题,通常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最高支付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金的20%,否则超出的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应有的法律效应。 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高于或低于原定的约定金,则可被视为对原定金金的变更。 倘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或者其履行行为与约定不符,导致主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该方就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反之,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或者其履行行为与约定不符,导致主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该方将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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