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未盖章按手印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指出,尽管租房合同未加盖公章也未按下印章,但其仍然是有效的合约。
在法律实践中,签字与手印被认为拥有等同的法律效应。 同样地,只要租赁合同是由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且其内容符合我国法律及法规的相关规定,那么该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便已正式成立。 即使出租方系个人而非公司等团体,未加盖公章并不会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然而,合同的有效性受到诸多要件的影响,主要包括: 1.当事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精神状态健康健全,有独立行事能力的个体。 对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而言,其行为能力取决于它们是否通过合法注册且仅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仅在它们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2.合同诚信原则。 在任何购房行为中,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必须真实可靠,不存在任何虚假、欺诈、引诱或威胁等因素。 在任何情况下,若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均可能导致租房合同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3.不违法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应切实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强制规定。 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禁止性条款。 同时,合同的内容需避免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或危害到国家利益乃至整个社会公众的利益。 此外,当法律有明确规定时,合同还应符合法律要求的特定格式。 关于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具体可归纳为如下四点: 1.租赁房屋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租赁房屋未能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 3.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4.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他诸多无效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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