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理解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即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而设立起的,旨在解除或规避或对其未来可能承担的合同责任进行限制的法定条款。
要使该等免责条款得以生效执行,须环绕以下五个关键要素展开: 首先,免责条款必须原原本本地反映出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愿; 其次,此等免责条款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深度磋商和相互认同; 再者,免责条款的设定还需符合社会公众所维护的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点,免责条款的具体内容及实施办法应合理地划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对涉及到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制定方有义务向相关人员详细解释其精神实质并取得对方理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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