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标后未签合同,合同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标的项目未能签署相应的合同便意味着该项合同尚未正式生效,但值得指出的是,错误的一方亦应承担其在缔约过程中的损失责任。
当中标者尘埃落定之后,招标机构必须向获胜的竞标者发送中标确认书,同时亦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未能成功胜出的其他候选人。 这份由招标人发至中标人手中的中标确认书对于双方均具备具有深远影响力的法律效力。 在此之后,若招标人试图改变中标结果,或是中标者主动放弃中标项目时,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担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方面,中标确认书等同于是对实际合同具体条款的明确,这就意味着如果任何一方在中标确认书颁发后无理拒签具体合同的话,无疑将视为违反了缔约所规定的义务,进而认定其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即我们常说的"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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