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是否等同于合同生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订立并未必然导致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
换句话说,合同生效乃是建立在合同已经依法成立的基础之上的。 而关于合同成立之后何时具备法律约束力,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大部分合同在其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的同时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其次,尽管合意已经达成,但仍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如申请审批、进行登记等等,只有在这些手续全部完成之后,该合同方能取得法律效力; 再者,有些合同虽然已经签订,但是却需要等待特定事件或者某个期限的出现后方能生效,这便是所谓带有延缓期限的合同类型; 另有一类合同,其法律效力取决于合同中所设定的附带条件究竟能否得以实现,这就是带有延缓条件的合同; 而那些在成立之时就存在某些法定生效要件缺失的合同,其原始生效效力会一直保持悬而未决的状态,直至这些缺失的要件被补全之前,这类合同都将处于效力待定的境地; 最后,还有极个别情况下,合同在经依法成立之后将永远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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