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未生效时,能否撤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尚未生效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拥有撤销该合约的权利。
这种权力可分为两种——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首先来看任意撤销权,它主要适用于那些财产权利尚未发生实质性转让的情况,并且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并不在此列。 再来看法定撤销权,其具体表现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赠与人有权申请撤销已签订的赠与协议: 第一,因严重损害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导致赠与合同失效的; 第二,负有对赠与人进行抚养义务但却未能有效履行此类义务的; 最后,还有其他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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