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工程承包合同的生效时间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的缔结亦被称之为“缔约”环节,这是指各方当事人在缔结特定合同关系的过程中,通过相互交错的意思表示最终达成合意共识的过程。
首要要明确的是,构成合同的三个要素,首先是订约主体,这是订立合同的实际参与者,他们既可能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能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间,需要注意的是,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并非同一概念,后者是实际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相应合同义务的一方。 其次,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严格遵守“法定原则”。 这里所说的“依律建构合同”,是指订立合同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范要求。 再次,合同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对主要条款的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才可成立。 所谓的协商一致,便是指由讨价还价、反复斡旋之后达成的彼此认可并且无分歧的共识。 最后,合同的成立还需经历要约及承诺两个阶段。 这是构成合同关系最基本的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历经的两个必要阶段。 关于合同的生效日期,需要清楚地认识到,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便生效。 但如有法律特别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协议约定除外。 对于那些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下,需要办理批准等程序才得以生效的合同,则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未能办理这些审批手续并不影响合同中涉及履约报批及其他相关条款的有效性。 对于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却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相对方有权请求他承担违反该项义务的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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