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是否可以使用业务章盖章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合约签署时,我们明确规定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而非普通业务章。
因为业务章所承载的法律效力不足以代表公司行使所签订的对外活动的应有权利。 业务专用章的使用主要集中于公司与外界的商务洽谈、项目开展、日常运作以及各项业务的结算环节。 为了确保合约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建议在每份合约上正确且清晰地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双方当事人通过书写并签署合同书形式缔结合同时,自所有签约方均已完成亲笔签字、盖章或指纹认证后,该份合约方可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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