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买卖之合同得以成立及产生效力,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即行为当事人须具备与其所从事民法行为所需的相匹配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内心意愿真实且不受任何外力影响,以及此种形式下的民法行为不得触犯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所设立的强制性规则,亦不得与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相抵触。
在正常情况下,为确保此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还必须补充如下几个前提条件: 首先,行为人应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方可行使权利; 其次,其表示意思必须要真实可信; 最后,该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等社会道德规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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