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签订的合同是否一定无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协议并不必然被视为无效的契约。
口头协议作为缔结誓约的一种模式,除非当现行法律明确禁止某项特定类型的合同采用口头形式进行协商和签署之外,其余的合同的确立效力并不会因为是口头而有所不同。 只要具备了值得认定为有效合同所需的各项要素,即可归类为有效的合约。 要构成有效的合同,必须符合如下几个重要的条件:首先,参与签订合同的各方均应为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其次,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各方必须确保其意思表示是真实无误的,不存欺瞒、威逼或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 最后,合同的条款不应当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应涉及对公共秩序和道德伦理的严重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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