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公章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合约,其有效性不容置疑。
公章在各种印章形式中居于至上地位,被誉为法人权益的象征。 一旦有合约经依法加盖公章,便可视为一方向另一方团体或个人表达了对该合约的肯定与支持。 值得指出的是,根据法规规定,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签字、盖章或者留下指纹等手势确认,那么这份合同便从此刻起正式生效。 但此处需排除出现以下情形的情况﹕例如,合同当事人行约定了另行规定生效日期或者生效条件; 又如,某些法律法规要求特定的批准手续或登记程序才能使某些合同具有法律效应等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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