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一般由哪一方负责拟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过买卖双方充分且理智地协商之后,契约得以签订,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均有足够的权利书写这份合约。
众所周知,买卖合同乃指出卖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之所有权转让给买方,而作为交换,买方则需要按约定支付相应的对价。 条约的具体内容大致包含了标的物的准确名称、明确数量以及质量等级、约定价格与交付期限、详细的履行地点及方式、包装方式的选择、验收标准以及检测方式、结清货款的运作流程、以及合同所采用的正规文字及其设定的法律效力等诸多详细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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