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签订的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而言,若能拥有自身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视为其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有资格依据合同自由原则,自行开展合同订立的相关事宜,与他人签署合同并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方面的问题,只要此类合同不存在任何效力方面的瑕疵,那么它们就都是合法且有效的合同。 2、另一方面,对于年龄在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仍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尽管可以参与一些与其年龄、智力水平相当的民事活动,在纯粹的受益基础上所签订的合同或作为受赠方签订赠与合同等。 然而,除此之外的其他合同类型,都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认可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倘若法定代理人对此否认,则该类合同会被判定为无效。 3、最后,对于年龄不足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依靠法定代理人来代表他们从事各种民事活动。 因为他们原则上并无权自行订立合同,除非他们签订的合同得到了法定代理人的追认,那么这类合同将具有法律效力。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合同的相对方可以向法定代理人提出要求,敦促其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 倘若法定代理人未能作出相应回应,那么就可视其为拒绝追认。 在此期间,即使合同还未经正式追认,善意的相对方也拥有撤销合同的权力,这是因为他们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并不知情对方是处于限制行为能力状态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的人。 关于撤销的流程,应采取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即可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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