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甲方未盖章和签字,乙方签字后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合同的甲方尚未加盖公章或签名,且仅由乙方进行了签署,那么该份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如要使合同生效,其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首先,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双方均应具备健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当事人之间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表达的意愿应当是真诚而确切的,并不存在任何欺诈、威逼的不当情况; 再者,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强制性的规定,亦不能构成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背离。 倘若甲方既未签署印章,又无实际履行的举动,则解释为双方并未达成共识,合同无从成立,最终自然无法产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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