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一方未当面签字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双方签署合同时,其中一方虽未亲自到场进行现场签字,但在以后的时间里进行了补充签字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和接受,那么此份合同依旧应被视为有效法律文件,并正式生效执行。
对于采用书面合同格式签订的合同来说,仅在当所有合同缔约方完成签名、加盖公章或留下指纹时,合同才得以正式生效。 在此之上,如果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前,其中一方已履行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而另一方对此表示接受,此时该份合同即告正式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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