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会导致要约失去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以下几个情境中出现,邀请将失去有效性:
1.当拒绝该邀约的告知文件送达给发邀约者时。 2.如果发邀约者根据法律规定取消了该邀约。 3.当接受邀约的时限已过,但被邀约对象尚未给出接受答案时。 4.若被邀约对象对于邀约中的具体内容做出了重大变更。 值得一提的是,邀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怀着建立合同关系的明确意图,向另一方当事人传递带有建立合同的条件,期望后者能够接受这个条件的意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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