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有霸王条款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备霸王条款之性质的合同并非必然为无效协议。
所谓“霸王条款”即某些经营者为了规避法定义务与减少自身责任而私自制定出的一系列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以及店堂告示或行业惯例等文件。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尽管这类霸王条款在实质上属于格式条款,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本身应归于无效,但此种情况并不足以影响到整个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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