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相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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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相私分是指在共同财产中,一方在不经其他共同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占有、支配、处置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或者将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自己或第三人,以达到非法占有共同财产的目的的行为。变相私分行为侵犯了其他共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占有人因协议、承诺、遗嘱等合法事由取得占有财产的,不属于变相私分范畴。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共有人在共有份额上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利,但应当根据共有人之间的约定或者按照各自持有的份额,充分考虑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商处理共有财产事宜。 因此,在共同财产中,应当根据协议、承诺、遗嘱等合法事由或根据共有人之间的约定或者按照各自持有的份额,充分考虑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商处理共有财产事宜。如果一方未经其他共同权利人同意,占有、支配、处置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或者将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自己或第三人,则构成变相私分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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