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区分诺成合同和践成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成立要素存在显著差异。
前者主要依赖于双方意思表示之一致(亦即达成合意),后者则需同时满足合意达成以及标的物交付或者其他给付义务履行完毕的条件方可满足成立要求。 2、其次,购买双方签订合同后,其成立与生效所经历的时间阶段也是有所区别的: 对于诺成合同来说,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也就是完成合意的那一刻开始,这份契约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 然而,对于实践合同而言,即使买卖双方厘清了合作关系并达成共同意愿,仍需在合同签署之后,且买方成功交付了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约定的给付义务之后,这份合同才能够正式成立。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如何划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往往需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判断裁量。 3、此外,对于那些涉及到具体标的物交接或者其它服务义务履行的合同,如若违反其中规定,无论是违反诺成合同中的给付义务还是实践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都可能会导致一系列更为严重的后果。 具体来看,在诺成合同中,如果买卖双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交货或服务,将会视为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反之,在实践合同中,尽管也要保证合作透明化,避免失信现象,但因卖方不存在给付义务,若违反先合同义务,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可能被视为有违诚信原则,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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