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审判员
分类
解答

一、审判员的概念

审判员是从事法院的工作,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审判员的职责

1、审判员应该认真履行《法官法》规定的职责,按分工主审本院所管辖的一、二审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助审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在代行审判员职务时,同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

2、审判员在审判工作中,必须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坚持清正廉洁,在承办案件时,如本案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应主动请求回避,

3、担任案件主审人时,应认真阅读、审查案卷有关材料,制作阅卷笔录,全面、客观的收集、调查和分析证据。并拟定庭审提纲,使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4、担任合议庭审判长时,应掌握庭审技巧,提高应变能力,正确指挥和组织庭审活动,组织合议庭进行评议,归纳出评议结果。

5、担任合议庭成员时,应掌握基本案情,积极协助审判长进行庭审活动;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允许沉默或弃权。

6、审判员应对书记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审判工作。

7、审判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开庭技巧,保证庭审质量,扩大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

8、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注意分析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应对策;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三、审判员的人员结构

审判员的设立

设立审判员的根本目的就是完成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责,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审判员有两种:第一种是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第二种是由其所在法院院长任命的,又称助理审判员

法庭工作人员的构成

审判长(法官)

审判员(法官)

书记员

陪审员

辩护律师

检方控诉官

审判员相关词条

  • 助理审判员

    助理审判员,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协助审判员,其由本院院长任命,可以代行审判员职务的人员。

  • 人民陪审员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 审判长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法官合议庭中,负责主审审判人员。

  • 审判权

    审判权,是指法院或司法机构对诉讼进行聆讯和审判的权力。

  •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实质上就是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的助理审判员。

  • 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内部组织形式。根据审理案件的性质可分为刑事审判组织、民事审判组织和行政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二种:独任制、合议制。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也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