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如何计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是相对人知道其要约的内容时生效。同时,法律规定,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果是以数据电文形式的,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