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证质押合同生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质押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双方签字、盖章是成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质押合同是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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