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应该如何收取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收取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定金的数额当事人直接可以自由约定,但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过了合同标的额总额的百分之二十,那么超过部分并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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