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不存在的买卖合同能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答:
无效。
律师解析:
标的物不存在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样的合同不具有完备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双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 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报酬; 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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