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保险合同无效产生的后果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无效保险合同自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人应当退回保险费。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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